远行客

犹记多情,曾为系归舟。

妄想症5 雪松和海洋是什么味道呢

我打扮得漂漂亮亮的,为了参加一个乐队的面试。不管技术是否拿得出手,面子总要过得去。我受了不知什么蛊惑,总觉得乐队里的人就是要相伴一辈子的兄弟,就像queen那样。所以我早早来了排练厅,准备先练习准备一下。

现在离面试开始还有两个多小时,乐器室里只有我和一位鼓手。为了不让气氛过于尴尬,我和鼓手闲聊了起来。鼓手跟我说,等会儿会有老乐队的成员过来帮忙搬鼓。我实在有点好奇,组乐队的,会是什么人呢?我很期盼。

他和贝斯进来时,我觉得平平无奇,只觉得他有一点0。其实也不是啦,只是他的眼睛实在温润而灵动,眨啊眨,像林间的小鹿,过于精致的五官总会让人联想到娇弱的美人儿。我还在心中恶趣味地揣测,这小伙子,也不知道有没有男朋友。

他很放松地坐下来,和我们自然地聊了起来。他不知道为什么,开始调侃起我的语癖“您”。他说,你们北京人说话平辈也叫您吗。我笑着跟他胡扯,只是不熟啦。其实不是的,只是因为他太好看了,是刻板印象里女性气质的那种好看,让我感觉自己在跟小仙女对话,以至于不敢多加亵渎。况且,他不光是前辈,还比我大五岁诶,叫哥哥也是要叫您的呀,除非他变成我男朋友。对于最亲密的人,自然就可以使用“你”。他笑起来真美。不知道怎么形容。怎么形容都配不上他。后来想想,这算不算是怦然心动?或许只是加了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滤镜。

他搬着鼓,扛在肩上,走在我们前面,有点冒傻气。夕阳西下,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。我跟在他后面,小心翼翼地踩着他的影子,顺便偶尔敷衍鼓手不停的废话。那个时候,我觉得他的背影,好坚定,又温柔,仿佛能扛起一切,引领着我们。天呐,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,太肉麻了,这是我写出来的话么,好琼瑶。

面试的时候,他也是面试官之一,我非常紧张,余光不停地瞥到他。偶尔我们四目相对,看到他一手托着下巴,一只手转笔,嘴角勾出一点点弧度,有点小耗子偷灯油的狡黠与可爱。他看着我,我就更紧张了。在心上人面前搞砸的压力,使我果然搞砸了面试,揉弦的手抖得帕金森一样。不过也不算太坏,虽然没进老乐队,也算加入了二队。

我们成功留下来的一拨人,可以看他们老乐队排练。他们主唱的音响设备上缠了一堆烂七八糟的线,他趁别人闲聊懒得动弹的时候帮她解决好了,又默默坐了回去。我那时候就想,这种以沉默的温柔对待他人的人,做他的女朋友,一定很幸福。

我这种人,就算暗恋一辈子也不会说出口的。是他先来加的我这个举动给了我脑残一样的勇气。他告诉我,他在乐队成员群里一个个看地址,最终找到了我的“北京”。我好奇,那我要是随便瞎填一个什么挪威奥斯陆之类,他怎么办呢。他笑着说,那就没缘分了嘛,所以我们还是有缘啊。他管我叫学姐,因为我没认出来他,他就装学弟逗了我一会儿。其实我早认出他来了,不敢认是实在怕自作多情。

他叫我帮他编曲。曲子是我们二队主唱作的。其实我那个时候应该就有预感了。我有点生气,又觉得毫无立场,问他,你是不是为了小雨呀?他慌忙澄清,不是的。不是的个屁,真可笑。曲子编好了之后,我熬了好几宿夜、依照他的要求、连累专业师姐半夜陪我改曲的心血,他说不用了。说没有什么怨是假的,事实上我委屈极了,都想哭了,觉得这个人好讨厌。但他在电话里还柔声安慰我,说我的曲子总会被用的,我就被立刻哄好了,跟他连呛声都没有,毫无声息的软下去了。我一直因为这个事情非常自卑,现在也是,不过确实是我不够优秀。然后他要我帮他扒谱,我就把三个乐器的谱子都扒给他了。

我第一次追男孩子,想竭尽全力的对他好,哪怕我身上并没有什么他需要的。于是有点疯,都不知给他发了多少疯话。我的信息又长又多,不说回复我,光是看就耗费了不少心力吧。他一定很累。我感激他回我。现在看来,那都不像个正常人会跟别人聊天所会说的话。看来(对男孩子)初次心动确实是会降智的,我回看那时候的聊天记录,尴尬的恨不得抽死自己,弱智极了,我要是他,也不可能选我。

医学生考试月总是疯癫的,再加上我确实想吊一吊他,也加上让他休息一下,就冷了他大概不到两周。其实也不算冷,不那么痴缠罢了。我满心欢喜地考完试,以为等待我的是未拆封的甜。于是我们约好的电影他爽约了。第二天就告诉我他喜欢上了小雨。

小雨什么时候和他好的,我毫无头绪。总之现在二队主唱是我暗恋对象女朋友,二队吉他是女朋友她闺蜜,二队贝斯是他本人的好朋友。我的暗恋结束了,乐队依旧试着去了几次,实在熬不住尴尬、心痛、遏制不住的嫉妒与烦扰,便也退了。

小雨歌唱的不错,我甚至说过她是我女神。也不知道她们那时候有没有暗自当个笑料看。我初恋是女孩子,所以一直以来对同性都习惯毫不吝惜地表达我的赞美与喜爱,没想到也会变成这幅嫉妒人家的丑恶样子。我的乐队一辈子友谊梦也没了。感觉自己挺可笑的。

下次不太敢这么用力的喜欢人了,我一定会藏好掖好,一点点挤牙膏一般每次透露出一点点。我缓了得有快半年,现在不还是在写这篇狗东西。飞蛾扑火,卧槽这四个字写出来矫情透了,但还是要写。我从没体验过怦然心动和一见钟情,除了他。我都想到我们孩子叫什么了。情这东西,真的很奇怪,可能最大作用就是无限次大幅度降低智商情商。以前男孩子追我,有时候礼貌拒绝,无聊时也会搞搞绿茶,都游刃有余,只是和他的时候,就像一条眼前吊着永远叼不到的骨头的狗,追着毫无希望的希望打转、给观众逗乐玩。你要说我对他不是爱,我就不理你了。就是爱,不是喜欢,因为我从来没有过在他身边那种发烧一样晕乎乎、心都飘起来、不知今夕何夕的傻逼状态。

想来想去,都觉得我好亏,至少应该趁他的怜悯,讨一个拥抱,好好哭一哭,把鼻涕啊眼泪啊,都蹭到他干净漂亮的衣服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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